借条的有效期是三年吗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三年吗
借条如果合法有效就会一直有效,不会过期。
基于借条的诉讼时效才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法院如何认定借条的效力
法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认定:
1.签订借条的双方主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我国,借贷的行为属于普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然要求签订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也就是说18岁以上的精神状况正常的人和16岁以上精神状况正常的人,并且可以自己的收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如果是这两类人签订的借条的话,那么这个借条的主体就是合格的,除此之外主体本身不合格,他们借条本身就是无效的。
2.签订借条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双方在签订的时候必须处于一个非常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状态,如果是以欺骗或者是隐瞒,或者是暴力威胁来签订出来的借条,那么此时是不具有完全的民事法律效力的。
如果提起诉讼的话,借条如果本身效力存在欠缺,那么自己胜诉的可能性就是非常低的。
3.签订的借条内容符合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
借条签订的内容通常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电话联系方式,住址以及欠款的金额,归还的方式是否有利息等等,其中要注意的是金钱的用途也应当写到借条里面。
诉宁网提醒您,如果借钱是用来从事毒品,枪支贩卖这种违法收益的话,那么该借条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以及不符合公序良俗的行为,例如签订卖身契,这种非法和违反公序良俗的借条,在法律上都是属于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3.人民法院进行合法性审查时适用的法律不同。
右江,珠江水系西江支流郁江中游河段的名称。起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区澄碧河口,终于南宁市西郊宋村与左江汇合口的郁江干流河段。因与左江形成一左一右而得名;又因左右江流域是壮族最集中的聚居区,史籍常以“左右江”或“左右江溪峒”、“左右江羁縻州”代表壮族或壮族先民地区。右江,珠江水系西江干流黔江段支流郁江上游河段的名称。具体是指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区澄碧河口至南宁市西郊宋村与左江汇合口的郁江干流河段。郁江水系发源于云南省广南县底好乡听弄村,流入广西百色市百色镇与澄碧河汇合称右江。右江流经田阳、田东、平果、隆安等县,在南宁宋村与左江汇合始称郁江。上游为“剥隘河”段,下游为郁江段。历史上也称右江和左江为郁江两源,据“百色厅志”载“右江自百色田州流下径县前历果化隆安至南宁是为左江右派故曰右江。”。现代水文认为右江为郁江正源,为郁江干流,而左江为郁江支流。从方位上,左江在西,右江在东。右江段,全长707公里。流域面积38612平方公里,年平均径流量172亿立方米。